拐卖儿童

主观恶性极大!人贩子王浩文,还是死刑

1月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王浩文拐卖儿童上诉案,并于当日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王浩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审理查明,上诉人王浩文于2001年至2014年期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某琼、胡某雄,在湖北、四川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到广东省汕头市等地贩卖,期间共拐卖儿童14名。2024年5月,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

人贩子王浩文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受害人家长:他和余华英一样罪大恶极

1月21日,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人贩子王浩文被二审宣判死刑。四川省高院经审理认定,王浩文于2006年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出狱后数年间在湖南、湖北、四川多地流窜作案,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王浩文。央视新闻截图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王浩文被指拐卖的多名儿童中,不少家庭为了寻找孩子备受煎熬,有夫妻因儿子被拐试图自杀,

人贩子不服一审死刑判决 二审维持原判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王浩文拐卖儿童上诉案,并于当日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王浩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审理查明,上诉人王浩文于2001年至2014年期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某琼、胡某雄,在湖北、四川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到广东省汕头市等地贩卖,期间共拐卖儿童14名。 2024年5月,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