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监管新规落地:明确融资杠杆倍数,不得出租、出借牌照 小贷公司迎来监管新规。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旨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稳健经营、规范发展。《办法》共7章、60条,包括总则、业务经营、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非正常经营企业退出、监督管理、附则等。《办法》所称的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地方金融组 新闻 2025年01月18日 0 点赞 0 评论 47 浏览
金融监管总局:小贷公司不得委托有违法违规催收记录的机构进行贷款催收 【金融监管总局:小贷公司不得委托有违法违规催收记录的机构进行贷款催收】财联社1月17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合作催收机构不得有下列催收行为:(一)冒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名义实施催收;(二)采取暴力、威胁、侮辱、诽谤、恐吓、跟踪、骚扰、误导、欺骗等手段实施催收;(三)非法占有、处置借款人的财产;(四)散布借款人及保证人的隐私,违反有关规定公开 新闻 2025年01月18日 0 点赞 0 评论 47 浏览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小贷公司对合作机构落实名单制等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小贷公司对合作机构落实名单制等管理】财联社1月17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细化关联交易管理要求,明确不良贷款划分标准,并对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资金实施专户管理。规范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系统,应满足全流程线上操作、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符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等条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对合作机构落实名单制等管理。 新闻 2025年01月18日 0 点赞 0 评论 47 浏览
小贷新规正式发布:严禁出租出借牌照等违规“通道”行为 2025年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小贷暂行办法》),小贷及延伸而至的网贷、助贷、线下贷款等行业发展有望得到进一步规范。《小贷暂行办法》共7章、60条,内容可以具体划分为四个方面。一是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及贷款集中度比例要求,优化单户贷款余额上限标准,突出小额、分散的业务定位。如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对单户用于消费的贷款余额 新闻 2025年01月23日 0 点赞 0 评论 31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