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911万余元、私藏369发子弹,施长征一审获刑十二年 2025年2月26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施长征受贿、贪污、非法持有弹药一案,对被告人施长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对被告人施长征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 新闻 2025年02月28日 0 点赞 0 评论 26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