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广电总局: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不得上线传播
2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要求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 《通知》提出,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提升行政效能。根据微短剧行业发展实际,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原则,对微短剧按三类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以差异化、精准化管理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根据通知,“重点微短剧”(符合特殊题材、总投资额度达到100万
广电总局:微短剧分三个层级审核管理,不备案不得引流推送
记者2月5日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获悉,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正式发布,要求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根据微短剧行业发展实际,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原则,对微短剧按三类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以差异化、精准化管理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根据通知,“重点微短剧”(符合特殊题材、总投资额度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长短视频平台招商主推或在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
广电总局:落实微短剧“分类分层审核”制度
记者2月5日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获悉,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正式发布,要求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根据微短剧行业发展实际,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原则,对微短剧按三类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以差异化、精准化管理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根据通知,“重点微短剧”(符合特殊题材、总投资额度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长短视频平台招商主推或在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
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不得上线传播
本报北京2月5日电 (记者刘阳)2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要求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根据微短剧行业发展实际,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原则,对微短剧按3类分3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以差异化、精准化管理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根据通知,重点微短剧、普通微短剧均应报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查,重点微短剧
广电总局:不得上线传播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
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根据通知,网络视听平台、小程序、投流方等播出或引流、推送的所有微短剧,均须持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完成相应上线报备登记程序。节目上线前须在片头按相应格式要求标注《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号或节目登记备案号。网络视听平台不得上线传播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也不得为其引流、推送。通知要求落实“分类分层审核
“分类分层审核”制度来了 国家广电总局进一步加强微短剧管理
光明网讯(记者 赵艳艳)2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就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包括“小程序”类微短剧在内的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此举旨在巩固微短剧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好推动这一新兴网络文艺形态繁荣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要求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根据微短剧行业发展实际,按照国产网络剧片
广电总局:落实微短剧“分类分层审核”制度
记者2月5日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获悉,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正式发布,要求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根据微短剧行业发展实际,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原则,对微短剧按三类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以差异化、精准化管理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根据通知,“重点微短剧”(符合特殊题材、总投资额度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长短视频平台招商主推或在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
这类微短剧被禁止上线传播
2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要求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对微短剧按三类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网络视听平台不得上线传播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也不得为其引流、推送。(央视新闻)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