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税务总局发文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
中新网2月8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为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开展跨境经营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