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布典型案例:公司拖欠员工工资42万,老板拒不支付还逃匿获刑一年
某信息公司累计拖欠4名员工劳动报酬42万余元,实际经营人冯某停用手机并逃匿。人社局责令限期支付后,公司及冯某未如期支付。最终,该公司被处罚金6万元,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典型案例,该案为“单位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典型案例。最高法解读中提到,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