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忠受贿813万元,一审获刑10年5个月,曾任贵州黔西南州副州长
2月27日,贵州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原正厅级干部曾庆忠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曾庆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5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对曾庆忠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庭审现场 图据遵义中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2年,曾庆忠利用担任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规划评审、获取土地使用权、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