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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移动充电机器人“自动上门”充电 半小时搞定

只要动动手指,可移动充电机器人就自动“上门”服务!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港南村,“长”得憨憨的自动驾驶可移动充电机器人“上岗”了。针对农村地区充电桩供应不足的状况,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决定引入储能式可移动汽车充电机器人,该“移动充电宝”具有L4等级自动驾驶功能,配备一块104度的大电池,支持当前市场上所有主流车型充电接口。该机器人使用时,车主通过手机小程序“召唤闪电宝”下单,拍照或手动输入

北京充电车位设施规划将有统一标准

居住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的充电基础设施,鼓励私桩共享;在新建、改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中设置充电设施,应设置不低于2个超充终端……北京充电车位设施规划将有统一标准。近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征求意见,该标准将为北京市推广电动汽车使用、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提供帮助。该标准适用于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新建城市公

1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增量39.5万台

2月17日,“中国充电联盟”微信公众号发布1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2025年1月比2024年12月公共充电桩增加18.1万台,1月同比增长35.1%。截至2025年1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376.0万台。从2024年2月到2025年1月,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8.1万台。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河南、安徽、湖北、四川、北京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达67.

江苏南通:多措并举护航春节返程绿色出行

春节期间,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较大。针对春节返程高峰,国网南通供电公司结合车联网平台数据和假期车流特点,在车流量集中的高速服务区,增配移动充电车。新能源车主通过APP扫码即可进行充电,有效缓解车主排队等待情况。在服务区,维护人员现场指导保障,专业人员24小时远程值守,实时监测充电桩使用状况,护航春节返程绿色出行。作者:黄培锋、嵇子鉴、章亚运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春节自驾,你还有“充电焦虑”吗?

“春节后返城,预计峰值日为初六和初七,日均将有超过500万辆新能源汽车在高速公路有充电需求,高速公路充电量同比去年预计增长180%,全国充电量同比增长150%。”近日,能链研究院向中新经纬提供的数据显示。此外,能链研究院还预计,随着返乡新能源汽车数量的快速增加,今年高速公路和乡村充电量将创下春运期间历史新高。而从已有的春运返乡数据来看,不少高速路段的充电桩服务数量达到新高峰。蔚来提供的数据显示,1

定陶区教育系统管理干部赴济南开启新年“充电赋能”行动

大众网记者 王硕 通讯员 杨兴龙 杨伞伞 定陶报道2月6日至8日,定陶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庆民率区教体局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人员,各学区、区直中小学管理人员及名校长培养对象等100名教育系统管理干部,赴济南参加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2025年寒假管理干部培训专题会暨定陶区教育系统管理干部专题培训活动。全体参训人员以“收心归位”的奋进姿态和“充电赋能”的求学热忱,在齐鲁教育高

市场监管总局:将明确重点场所共享充电宝机柜设置要求

近年来,手机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手机共享充电宝也随之成为方便手机日常使用的有利工具,并广泛存在于商场、酒店、餐饮等各类场所。但是,由手机共享充电宝引发的各类火灾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担忧,如何进一步加强手机共享充电宝的安全监管,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话题。为此,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环保工程师苏荣欢提出了加强手机共享

返程高峰期 移动充电车、移动充电桩缓解新能源“里程焦虑”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各地高速都迎来了返程大客流。据江苏省交通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江苏高速公路日均车流量最高达267万辆次,较去年同期增长约7%。车流中,新能源车的比例也达到同期最高。为缓解这部分车主的“里程焦虑”,交通、电力等部门也加强了服务。苏州平望服务区处于沪渝高速与常台高速交会点附近,是苏州春运期间较为忙碌的服务区之一。为满足新能源车辆的充电需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充分利用对向服务区车流相对较

春节假期路况如何?一组数据带你了解

春节假期,全国高速公路日均流量约为5450万辆次。自驾出行是绝对主力,占比近八成。整个假期全国公路网流量呈现“前低后高”的特征,初六车流量达到假期最高峰值。假期期间,我国新疆、辽宁、甘肃、陕西、河南、湖南等局部地区迎来雨雪及大雾天气,交通部门连续开展除冰除雪作业。同时,通过动态调整潮汐车道、无人机喊话疏导交通事故现场等措施提升通行效率。春节假期,全国预置6453个车辆救援点,开展车辆救援3.9万起

擅拔他人充电枪赔了3万?律师:这么做或触犯刑法!

“擅自拔他人正在使用的充电枪,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人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侵犯。在公共场所使用充电桩,就相当于和运营方签订了一个临时的 “使用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这个充电桩的使用权属于正在使用的车主。擅自拔他人正在使用的充电枪,其实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此外,一名从事相关设备生产的厂商告诉记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