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