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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深圳湾一号”天价停车费遭质疑后,物管称暂缓执行

距离发布备受质疑的天价停车费通知四天后,2月11日,东莞鹏瑞天玥广场物业服务公司君瑞国际表态,称收费公告将暂缓执行,现有收费方案重新研判。但对此回复,东莞鹏瑞天玥广场的业主们表示并不买账,未给出具体方案出台时间,称不接受物业服务公司拖延的策略。2月11日,天玥广场物业服务公司君瑞国际发布了《关于天玥广场停车场启费事项的回复》称,天玥广场物业服务中心于2025年2月7日发布收费公告,接到部分业主反馈

暂缓执行!天价停车费遭质疑,东莞“深圳湾一号”最新进展

近日东莞鹏瑞天玥广场的停车收费方案引发了业主们的强烈不满及外界广泛关注该豪宅项目被誉为 “东莞的深圳湾1号”戳链接回顾详情↓号称东莞“深圳湾一号”,天价停车费遭质疑!监管部门回应距离发布备受质疑的天价停车费通知四天后,2月11日,东莞鹏瑞天玥广场物业服务公司君瑞国际表态,称 收费公告将暂缓执行,现有收费方案重新研判。但对此回复,东莞鹏瑞天玥广场的业主们表示并不买账,未给出具体方案出台时间,称不接受

“停车费120元/天”!广东一豪宅最新表态

距离发布备受质疑的天价停车费通知四天后,2月11日,广东东莞鹏瑞天玥广场物业服务公司君瑞国际表态, 称 收费公告将暂缓执行,现有收费方案重新研判。但对此回复, 东莞鹏瑞天玥广场的业主们表示并不买账,未给出具体方案出台时间,称不接受物业服务公司拖延的策略。 此前报道2月11日,天玥广场物业服务公司君瑞国际发布了《关于天玥广场停车场启费事项的回复》称,天玥广场物业服务中心于2025年2月7日发布收费公

“走司法途径”不能成为懒政的借口

没有什么事比交不了楼、办不下证更让买房者揪心了。近日,广州从化区御景绿洲花园小区二期业主向南都记者报料称,小区交楼已有三年,但开发商未缴齐土地出让金,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则建议业主先通过司法途径提出主张,维护合法权益。如经司法裁定,业主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缴纳登记费、相关过户税费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在有关部门看来,这个建议还算是个不错的办法。可

天价停车费遭质疑“离谱”物管:缓行

近日,东莞鹏瑞天玥广场的停车收费方案引发了业主的强烈不满及外界的广泛关注。该豪宅项目被誉为“东莞的深圳湾1号”,其高达120元/天的临时停车费和2800元/月的月租费定价让业主觉得离谱。 距离发布备受质疑的天价停车费通知四天后,2月11日,东莞鹏瑞天玥广场物业服务公司君瑞国际表态,称收费公告将暂缓执行,现有收费方案重新研判。但对此回复,东莞鹏瑞天玥广场的业主们表示并不买账,未给出具体方案出台时间,

机构:北京二手房成交量处于高位,议价空间缩小

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2025年1月北京二手商品住宅成交12480套,为2022年以来同期成交套数最高值。中指研究院表示,自去年四季度以来,二手住宅成交量持续保持高位,卖家心理预期有所修复,多数业主不愿低价出售房产,相较于2024年前三季度,二手房谈价空间已经明显缩小。据了解,进入1月后,多数业主不着急卖房,明确表明准备等到年后再卖,这一行为反映出业主对市场信心的提升。

东莞南城“拟120元/天停车费”小区物业回应:暂缓执行收费方案

近日,东莞市南城鹏瑞天玥小区“拟一天120元停车费”合理性等问题受到舆论关注。2月11日,东莞鹏瑞天玥物业发布书面回复称,暂缓执行2月7日发布的停车收费标准,将在充分考虑大多数业主利益的前提下,对现行收费方案进行重新评估调整,新收费标准在评估后另行公示。自鹏瑞天玥小区发布停车收费通知后,小区物业方为何收取如此高的停车费一直备受关注。根据2月7日由鹏瑞天玥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发布的收费通知称,小区月租车

让中介回归中立

熊女士是浙江某工程咨询公司福建漳州分公司的负责人。分公司于2018年成立,从事工程领域中介服务,以往承接的业务集中在漳州较偏远地区。2024年初,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上线。凭借业绩积累,该公司入驻平台后多次被随机选中,业务量显著增加,范围覆盖全市。“有了平台,外地企业不用找背景、跑关系也能拿项目。”她表示。与之相反,常年包揽漳州某县近六成工程项目中介服务的四家公司,2024年在该县的市场

青岛市人大代表林诗红:加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范化解社会矛盾

大众网记者 毕筱涵 青岛报道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是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并与之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之日,换言之,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广大业主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从而无法保证该合同权利义务完全对等,业主作为分散的个体,维权困难。当前,前期物业服务存在质价不符、企业回避问题失信于民、开发商遗

青岛市人大代表段超: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青岛报道现实中,大部分住宅小区都会产生公共收益,法律已明确规定该等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有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常会出现该等收益的数额和使用不透明等问题,并不时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今年青岛两会上,青岛市人大代表、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段超建议,应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仅有助于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促进和谐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