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原正厅级干部曾庆忠一审被判十年五个月 新华社贵阳2月27日电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一审公开宣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原正厅级干部曾庆忠受贿案,对被告人曾庆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对被告人曾庆忠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2年,被告人曾庆忠利用担任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规划评审、获取土地使用权、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 新闻 2025年02月28日 0 点赞 0 评论 15 浏览